规章制度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请假审批规定

2017-07-18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部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部门根据学校下发的《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文件,结合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部门请假审批规定:

原则

部门全体教职工如因特殊原因需请假一律实行先申请后执行的原则,请假申请条由本人填写,经领导批准后生效。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填写请假申请条,可电话或短信请示同时说明原因,上班后需补办请假条。

二、 审批程序

请假者需填写《请假条》(请假条可在办公室领取也可在部门网站上下载)。半天以内由科室科长审核签署意见后交办公室备案;半天以上一天以下由科室科长审定交由部门副主任审核后交办公室备案;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部门主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备案,超过3天需报学校人事处审批,超过7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 备注

请假类别、期限及待遇等以学校下发的《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教职工请假管理规定》文件为准,本审批规定是对部门请假具体审批程序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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