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媒体资源部为了加强视频资源制作和管理,理顺申报制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范。
一、视频资源制作的基本内容
本流程适用于现教中心主要承担或协助参与的大型活动、会议视频、教师课程录制等视频制作工作。一个摄影摄像任务的完成包含三个阶段:前期策划,中期拍摄,后期编辑。部门对拍摄量的申请需要预判及规划。
二、视频资源制作的流程
1、现教中心日常任务;或各部门、院系向现教中心申请的媒体协作工作,均需填写《多媒体视频制作(设备领用)申请单》。注明制作内容,制作需用设备,制作开始时间及成品验收时间。
2、《多媒体视频制作(设备领用)申请单》填写齐全后交现教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交给部门专管人员进行存档、备案。
3、备案完毕后,由制作人员介入拍摄和制作工作。如遇部门间的合作工作,需申请部门的项目负责人与现教中心媒体具体技术人员进行成品要求和实现方式的沟通。双方对成品预期无异议后开始制作。制作标准参照《媒体资源部摄影摄像规范(试行1108)》。
4、如遇特殊情况需整制作过程或内容的,申请部门需主动向现教中心主任协商。达成一致后与制作人员进行沟通。
5、制作完成后,申请部门或项目负责人须按照其在申请时所提出的日期进行验收。
6、各部门以学校名义要求视频摄制工作的,前后期工作量超过三个工作日(工作日量化方法可咨询具体制作人员)的视频制作,列为重要摄制工作。除需告知现教中心主任外。申请部门须提前向校领导申报,得批示后至少提前一天与项目负责人沟通拍摄要求。
7、对于各部门要求的协作类视频制作任务。需该部门负责人向现教中心领导协商后告知具体制作人员。制作人员有权告知其作品预期实现度,建议双方协商制作。
8、为保证视频素材的保存空间,原则上不进行会议拍摄的全程录制。
9、制作完毕后,制作人员对视频成品输出进行电子文件存档,其素材在保存三个月后进行删除。重要视频经刻碟输出后由部门进行作为重要文件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