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关于开展2018年7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2018-07-04  点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我校7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定于7月5日(星期四)举行。请各支部深入推进“5+N”模式(规范5项内容,诵读党章、集中交纳党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规党情、联系实际讲党课、开展党务公开;创新N项自选动作,围绕党员群众关注、单位发展相关的问题开展民主议事,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诵读党章

二、集中交纳7月党费

请在会后10个工作日以内上缴。部分单位6月党费还未交的,请尽快落实。

三、开展党务公开

党务公开内容参考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的“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四、开展集中学习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

各党支部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民生工作、加强作风建设等为重点,结合本部门实际,结合服务对象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选取一个专题,组织党员开展专题研学和讨论交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推动武汉经济社会和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

2、集中传达江贤英书记“牢记嘱托 不忘初心”专题党课精神。

各党支部集中传达江贤英书记在“七一”庆祝活动中的专题党课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领会党课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组织全体党员结合部门的业务工作开展集中讨论,切实增强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

3、校纪委印发的《警示教育通报》第二期

五、深化拓展“N”项活动内容。

1.各党支部要围绕纪念建党97周年,突出政治性,体现庄重感,结合实际拓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要认真开展“温誓词、忆初心,赠良言、送诤语”活动,为7月份入党的党员过好“政治生日”,为新接收的预备党员举办入党宣誓仪式。

2.开展“党员公开承诺 、创建‘三育人’示范岗”活动。根据上级部门的最新文件要求,严格规范开展2018年党员公开承诺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广大党员以公开承诺的方式,主动认领和承担“三育人”党员示范岗,引导广大党员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亮身份、创业绩、比贡献、做表率。(文件及表格见附件)

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通知全体党员参加专题“支部主题党日”,对外出流动党员和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通过寄送学习资料、发送电子资料、网络视频互动和送学上门等多种方式,灵活开展活动。

组织人事处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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